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6919:好评
酒店还可以,就是毛巾有点旧了。
人在旅途:好评
酒店位置在济南还是比较好的,价位也可以接受,我办事的地点在泉城路,这里离泉城路很近,也就是济南的中心位置
会员0848:好评
首先呢,服务人员态度很好,很放心。可能之前一晚住的很好,所以心里不自觉的的有点对比,硬件设施不是很好,只能说不要要求太高。有个问题是四楼走廊过1分钟就有滴的一声,不知是什么声音,很影响。总体住的还好